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8452.“有鹌鹑上来”表属世的快乐,良善通过这快乐被赋予。这从“鹌鹑”的含义清楚可知,“鹌鹑”是指属世的快乐。“鹌鹑”之所以表示属世的快乐,是因为它是一种海鸟,海鸟表示属世之物,所渴望的它的“肉”表示快乐(参看8431节)。鹌鹑之所以表示良善通过快乐被赋予,是因为它在晚上被赋予的。事实上,在来世,当对应于晚上的状态到来时,善灵,以及天使就被带回他们在世时所处的属世情感的状态,从而被带回其属世人的快乐。这一切的发生是为了使良善能从中出来,由此被赋予,也就是说,是为了叫他们能由此变得更完美(8426节)。所有人都通过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植入信和仁而变得更完美;事实上,若非信和仁被植入那里,良善和真理就无法从内在人或属灵人,也就是经由内在人从主流入,因为它们没有被接受。如果良善和真理没有被接受,那么它们的流注就会停止并消亡,甚至连内在人也关闭。由此明显可知,属世层必被完美地调整,以充当一个接受者或容器;这一切是通过快乐实现的;事实上,属于属世人的良善可称作快乐,因为它们就是感觉。
“鹌鹑”之所以表示属世的快乐,是因为如前所述,它是一种海鸟;经上说,它是从海上被刮来的:
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上刮来,散落在营地。(民数记11:31)
海鸟及其肉表示属世的快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贪欲的快乐。在以下摩西五经的经文中,“鹌鹑”就表示后一种快乐:
百姓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想要吃肉;他们说,现在我们的灵魂枯竭了,除这吗哪以外,在我们眼前并没有别的东西!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上刮来,散落在营地;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收集鹌鹑;至少的也取了十贺梅珥,为自己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打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那起了贪欲的人。(民数记11:4, 6, 31-34)
此处“鹌鹑”表示贪欲的快乐。当有肉体或世俗之爱的快乐掌权并占据整个人,以至于毁灭与他同在的信之良善和真理时,这快乐就被称为贪欲的快乐。这种快乐被描述为百姓被极重的灾殃击打的原因。但在本章,晚上给予百姓的鹌鹑所表示的属世快乐并不是贪欲的快乐,而是对应于属灵人或内在人的良善的属世人或外在人的快乐。这种快乐含有属灵的良善在自己里面,而民数记11章所论述的贪欲快乐含有地狱的邪恶在自己里面。这二者都叫快乐,也都被感觉为快乐。但它们之间的差异不能再大了,或说可能是最大的;因为这一种快乐含有天堂在自己里面,而那一种快乐则含有地狱。此外,当外在被脱去时,这一种快乐就向此人变成天堂,那一种快乐则向他变成地狱。
此中情形就像两个女人,从外表看,她们都有漂亮的脸蛋,过着美好的生活;但从内在看,彼此却完全不同。也就是说,这一个是贞洁、健康的,而那一个是淫荡、腐朽的;因此,这一个的灵与天使同在,那一个的灵与魔鬼同在。不过,她们的真正本质不会显现,除非外在被卷走,内在被揭开。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什么是含有良善在里面的属世快乐,这快乐由本章的“鹌鹑”来表示;以及什么是含有邪恶在里面的属世快乐,这快乐由民数记11章的“鹌鹑”来表示。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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